婚姻登记员笔记4:岂能把婚姻当儿戏
前几天,有个男的在办结婚证时对我说:“我结婚是你办的,离婚也是你办的,现在再婚也是你办,再离婚还要你办!”而且是嬉皮笑脸的,我没有回应他。
我在婚姻登记处工作才一年半左右,他结婚、离婚又再结婚,经历了一个轮回,婚姻如此迅速地更迭,令人无言。这也罢了,居然恬不知耻,似乎还觉得挺自豪的。如此藐视婚姻,令我厌恶。但是,公民有结婚的自由,也有离婚的自由,作为一个婚姻登记员,我又无权干涉,奈何不了他们。
以前办理婚姻登记,需要居委会的证明。因而,以前闹离婚的,居委会还会进行调解,左邻右舍都会知道。大多数人会碍于面子,不到迫不得已,不会轻易离婚。而过段时间,气消了,双方又重归于好,离婚一事最终也就不了了之了。以前离婚率低,这绝对是个很大的原因,因为大多数离婚都是一时之气,并非感情真的破裂,无法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了。 2003年出了新条例,婚姻登记不再需要居委会证明,当事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即可办理。婚姻登记完全成了一件私密的事,离婚之路上变得宽阔平坦,毫无阻碍。有的偷偷拿着户口本来,甚至连他们父母都不知道,神不知鬼不觉地办了离婚。
有一回,一对年轻夫妻过来复婚。据他们所说,因为不敢让父母知道,他们离了婚后还像原来一样一起吃一起住,生活在老人们的眼皮底下,老人们居然也一直没有发觉他们离婚,现在两个人和好了,想复婚。给我的感觉就是,两个人像是小孩子过家家,闹着小脾气,今天吵,明天和,让人既好气又好气。
说到底,现在的婚姻登记程序太简单,成本又太低。我始终觉得,婚姻是终身大事,登记不能太过于简化。结婚费用可以便宜,但离婚成本应该提高,迫使人们在结婚或离婚前都慎重一点。毕竟,婚姻是维系家庭的纽带,而家是国的基石。家不稳,国何能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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