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登记员笔记100:印象深刻的两对夫妻
一个最后面来的同事,在婚姻登记窗口也有半年多了。有一天,她问我说,在窗口有没有什么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事。我说,在窗口这么久,什么事都遇到过了,再也没有什么事能让我觉得震撼的了,有些事当时会觉得很震撼,但现在觉得都没什么了。要我说给她听,一时间,我实在想不起什么特别的事。
同事说,有两对夫妻让她印象比较深刻,那两对夫妻都是办离婚的,一对是年轻的,一对是年老的。那对年轻的夫妻,离婚手续办理完后,那男的甩手就走,留下女方一个人在那里收拾东西,同事觉得女的很可怜。那对年老的夫妻,因为女方不会写字,男方默默地把所有能做的事都做了,女方签字地方的日期都帮女方写好了,就是这个细节,让同事印象深刻。同事说,前面那个男的太没情义了,毕竟夫妻一场,即便离婚了,也应该一起走,再把女方送回去;还是老夫妻有感情,虽然那是很小的事,但让她觉得很感动。
我突然想起了的一幅漫画。漫画上画的是一对老夫妻,两人坐在一个长椅上,脸各朝一边,明显是在赌气。天在下着雨,男的手中拿着一把伞,但他没有撑在自己的头上,而是把伞伸到了老太太那边,自己淋着雨。我是这么理解情和义的:情是对一个人的好感,义是肯为一个人作出牺牲;情和义是分开的,一个人可以有情有义,可以有义无情,可以有情无义,也可以无情无义。男女之间,有情有义,可成夫妻;有情无义,可当情人;无情有义,可为朋友;无情无义,便是路人。漫画中的夫妻有了矛盾,这是情上出了问题,但男方仍关心着对方,这是义的表现。
我觉得觉得夫妻之间,情可断,义不可绝,不能成夫妻,至少也应该是朋友。同事说的那对年轻的离婚夫妻,那男的表现得既无情又无义,还是那对老夫妻好,虽无情,却有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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