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登记员笔记7:九块钱的结婚证工本费
有对六十多岁的人来办结婚证,双方都是再婚的。他们的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写的都是离婚,我以为他们都是离婚的。可是录入时,发现女方还有有效的结婚记录。据女方说,她原来结婚又离了婚,后来再结了一次婚,爱人又去世了,因而她实际上的婚姻状况应该是丧偶。但是这只是她口说上的,我不能确定,而且她户口本上写的是离婚,因而我要她出示死亡证明才能为他们办理,否则就重婚了。但她说她是从外地过来的,死亡证明也在外地,问我死亡证明能不能用传真过来。我说不行。因为婚姻大事,不能马虎,一定要拿原件来才可以。人很多,把他们的材料退了后,又为许多人办了证。去洗手间时,又碰到了那对男女。那男的见了我,抓住我的手,要塞钱给我,说:“小弟,通融一下吧,我们要去外地,下午的车,车票都已经买好了,用传真件行不行,通融一下吧……”我想,科技发展到这个程度,传真件与原件也没什么不同,只要确定女方的前夫去世就可以了。我说那就传真件吧,但把钱还给了他们。因为非常忙,等待办证的人很多,也没时间和他们多说,就去忙我自己的事了。
中午,我去一家经常光顾的泡粉店吃泡粉。吃完后,要付钱,老板却说已经有人为我付了。我满头雾水,会是谁呢?因为打出生以来,从来没有人为我做过这事。我问老板:“钱真的付啦?”老板说真的已经付了。有旁人笑道:“有人付钱还不好呀!”我笑了笑,然后就走出了店。出去后发现,不远处有对老夫妻犹犹豫豫的,还不时向店门口探望。我认出是早上那对要办结婚证的男女,知道钱肯定是他们付的了。我向他们走去,男的说:“谢谢小弟,呆会儿就会传真过来,我们下午进去办!”我说:“不用,反正能通融的尽量通融,但结婚也不能随便办,弄不好就重婚了,所以一定要看到死亡证明才可以,也希望你们能理解!”然后,我要把饭钱还给他们,他们硬是不要,在大街上推来推去的不好看。我想,他们下午还要来办结婚证,结婚证工本费是九块钱,那就当作他们下午的工本费吧。我说:“那可以,你们下午来办,这钱就当作你们下午办结婚的工本费吧!”
下午,他们带来了死亡证明,我也就为他们办了结婚证。期间,他们对我千谢万谢。办完后,本来应收九块钱的工本费,但他们为我付了饭钱,就没再向他们要了,而因为担心说出来了,又有一番推拒,所以自己暗地掏出九块钱垫了,他们也就高高兴兴地走了。
他们可能也没意识到结婚证还要九块钱的工本费,之前我说当作他们下午的工本费时,他们一脸的迷惑,应该也没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意思。我和一位长者说起此事,长者说,办结婚证时应该和他们说一下,不然人家以为你收了他们的饭钱。我说,那倒没事,只要问心无愧就好了,只是我的饭钱是九块五,但是结婚证只要九块,多了五毛钱。长者说,那没事,现在五毛钱掉在地上,都没人去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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