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登记员笔记133:大多离婚是因为自私
一个大学老师问我说,在婚姻登记窗口见了这么多,有没有总结出一点什么来。我说,一对夫妻之所以会离婚,应该是因为自私,很少人能站在对方地立场去考虑问题。老师可能认识得比我深刻,说,有的是精神上的自私,有的是物质上的自私,但大多是物质上的自私。当时,我觉得老师说的很有道理,但后来觉得自私应该是精神层面的,因为一个人的物质是由他的精神来支配的。但无论是物质上的自私,还是精神上的自私,都大同小异,都是自私。
自私是人的本性,但也不是不能克服的。有一个故事说,有一家子,小孩放学回家后,将自行车停在门外,忘了锁了,后来自行车就丢了。小孩道:“爸爸,妈妈,对不起,我错了!”爸爸说:“爸爸也有错,爸爸下班回来时,看到自行车放在外面,当时没有多想。如果爸爸能提醒你把自行车放进来,就不会丢了!”妈妈说:“妈妈也有错,妈妈平时就应该提醒你,不应该把自行车停在门外。如果养成了这个好习惯,你也不会把自行车放在外面了!”碰到问题时,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责备,而是争先承担责任,这便是克服了自私的表现。
如果有过错,两人能争先承担;有功时,能将功劳推给对方,何愁夫妻不睦?最怕的是有夫妻矛盾时,两人都认为自己没有错,都觉得错的是对方,都不肯退让,那裂痕就会越闹越大,以致不可收拾!“罪己以收人心”,将罪责攘在自己身上,这是古代帝王将相得人心的一个重要的方法。我觉得,夫妻之间也不妨如此。如果真的珍惜两人的感情,无论有错没错,不妨先认个错,给对方一个台阶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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