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登记员笔记170:识破假离婚
前几天,有一对要办离婚证的人,材料都齐全了。女的都没什么问题,男的与身份证上的照片却不太像。身份证上的照片、原来结婚证上的照片及提供的单人两寸照片上的人都是一致的,都戴着眼镜,但眼前这个男的却没戴眼镜。他的解释是,现在戴了隐形眼镜。不得不承认,如果他也戴上眼镜,确实有几分相像的。我差点都要给他办了,但后来又不放心,重新核对了一下,他的眉毛与照片上的眉毛不一样。我说,男方提供的照片与本人一点都不像,材料先放我这边,让他去重新拍照。我说得非常严肃,他们不得不去重新拍。过了一会儿,女的过来说,材料先还给她,他们先不办了。由此,我才百分之分地确定,那男的确实不是身份证上的那个人。我猜是男方没时间过来,两人又想离婚,于是找个比较相似的朋友来冒名顶替,希望能瞒天过海。知道我对他产生了怀疑,于是灰溜溜地走了。
身份证的相片非常小,有时很难把握。并且,冒名顶替的现象毕竟是少之又少,对前来办理的人,我一般都是采取信任的态度,几乎没起过什么疑心。也是在一百六十一篇那起骗婚事件后,让我学会了用怀疑的态度去看待群众。在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三年多,他们是第一个被我识破的人。
很多老人家来到我们窗口说,结婚证办了几十年,现在丢了,要如何补办。一听说补办结婚证要去调原来的结婚档案,觉得很麻烦,就说了实话。他们经常这样说,“小弟,实话跟你说吧,以前办的结婚证,上面的名字写错了,要怎么改?”他们是在权衡,丢了补办和更改名字,哪一个来得更简单。每次遇到这种情况,我觉得既好气又好笑。以前办结婚证,不是用身份证和户口本,且是凭居委会的证明;居委会开证明,凭的都是当事人的口述,因而出错的情况非常多。但是,结婚证上的名字和现在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,也是属于补办,也需要去调档,并且,如果户口本上没有体现曾用名,错的又非常离谱,必要的时候还要去开证明。如果不说实话,到时多走了冤枉路,苦的是他们自己。这种时候,我知道结婚证通常就在他们身上,就让他们把结婚证拿出来,帮他们看一下具体情况,然后再教他们怎么做。
现在的人非常的狡猾,男的会骗人,女的会骗人,年轻的会骗人,看似老实巴交的老人家,也会骗人的,真是令人防不胜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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