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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个普通男生的博客

    婚姻登记员笔记43:和平分手的离婚

    婚姻登记员笔记 · 2015-05-09

    昨天办了一对离婚,男女双方都很年轻,才三十岁左右,他们有一个小孩,也才两三岁。办离婚时,他们谈笑自若,完全不像是办离婚的,倒像是办结婚的。以前也有见过离婚时在那儿说笑的,双方还相互祝福,但很明显可以看出他们脸上的笑是装出来的。而这两个人,他们笑得非常自然,完全没有装的感觉,因而我就怀疑他们并非真意离婚。但他们的离婚协议书又写得非常详细,又不像是假的,让我的点捉摸不定。我笑着对他们说:“你们应该不是真的离婚吧?”若是如我所料,经我这一问,他们一定会诡秘一笑,然后料瞒我不过,和盘托出。

    他们明白我的意思。见我这么问,女方说:“离婚不一定要吵吵闹闹、哭哭啼啼的,离婚了还可以是朋友。”这时,我看见她脸上掠过一丝苦意,虽然只是瞬间闪过,但没逃过我的眼睛。这令我相信,他们是真离婚。她又补充说:“我们和平分手!”我笑说:“能这样当然是最好了!”

    很多人离婚时,不是怒目相对,就是冷眼相待,其实何必如此呢。俗话说,“买卖不成仁义在”,毕竟曾经海誓山盟过,当不成夫妻了,难道还比不上一般朋友吗?

    有的人在离婚时表现得很绝决,甚至在协议书上说永不复婚。因缘际会,还真是无法说清,保不定将来还有需要对方的时候,或者分久又合了也说不定。

    我在三十二篇中提到的那对,离婚时,女方给男方钱的,而女方在没走出门口时,就对着电话向某人报喜:“我已经离婚了!”那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,虽然分分合合的很多,但我想,这种情况下,他们将来应该不可能再合了吧,否则那男的也太贱了点。但是,过了不到二十天的时间,他们又欢喜地来了。男方高兴地对我说:“小弟,我们又来了!”听女方自己说,是之后她摔了一跤,手受伤了,男的又去照顾她,她很感动,所以又想跟他复婚了。

    同事就对我说,冥冥之中,好像真的有如佛家所说的因果存在,他们的缘份还未尽,所以就安排了这个事,让他们又走到了一起。

    所以说,“去时留人情,转来好相见”,太绝情的话,最好别轻易说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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