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登记员笔记57:婚姻引发的产权问题
在这里,我想说一个题外话。
我认识一个人,他是五十年代出生的,出生后没几年,他父亲就去了台湾,然后就没再回大陆,他父亲在台湾又娶一个老婆,还有了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。他母亲没有再婚,于去年去世。他们的房子几年前拆迁了,前两年安置了新房,前段时间通知办理产权证。他跑了近一个月,还是没有办成。其实一项涉及到的是他母亲的未再婚证明,他父亲于八十年代在台湾去世,他要证明他母亲在他父亲去世后没有再结婚。因为如果有再结婚,他母亲名下的房子可能就不止一处,如果还有其他房产,那办理产权证所须的费用要多一倍。而要开他母亲的未再婚证明,又要台湾的妹妹将他父亲的死亡证明寄回来。现在产权证只是做他母亲的名字,他母亲已经去世,这房产便由他继承,将来要换成他的名字,还需要一个繁琐的程序,一想到此,他便心烦不已。
他说,拆迁之前,是政府求百姓,拆迁之后,是百姓求政府。我在这引用他的事,就是因为听了这句话,深有感触,觉得中国的百姓活得真是不容易。
在中国,哪怕是再简单的事,绝少可能一次就能办完。房产作为中国百姓最重大的财产,自然不可能轻易就能办好。拆迁之前,居委会、拆迁办,还有各级领导,可能都会上门说话,为了让人们同意拆迁,会许下各种各样的承诺,那时,活了一辈子的人,可能生平第一次真正体会到做主人的滋味,而这也是政府唯一有求于百姓的时候。一旦拆迁之后,权力立刻转移到政府手中,那时百姓就成了砧板上的肉,摆布由人。由此,我深服那些钉子户的先见之明。
不过,钉子户不是人人都能当得的,只有不怕开水烫的“死猪”才能与政府对抗到底。一般人若想当钉子户,就会有人给他的单位领导施加压力,然后单位领导就会找他谈话。起先说的都是好话,说什么要有思想觉悟,以“大局”为重,为建设社会主义做贡献。他若不识相,领导露出本相领导的本相,对他施威,发出各种狠话。他若还冥顽不灵,领导会对他撩下话,让他回家想想,等想清楚了再回来上班。这一来,他还同不同意迁呢?因而,钉子户都是那些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人才当得了的。
央视记者问百姓,“你幸福吗”。回答不幸福的人,并非他们要求高,而是我们离“幸福”确实还有些距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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