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登记员笔记3:让人谛笑皆非的事
办结婚证时,有时也有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发生。
例如有一对年轻男女来办结婚证,当要求他们在结婚登记申明书上摁手印时,他们同时惊讶地说:“啊,还要把手指咬破吗?”可能他们看多了电视剧里歃血为盟或血书什么的,以为要用自己的血来盖手印,而且两人是异口同声,真是不是一家人,不进一家门。
办结婚证时,当事人需出示身份证,我们须核对是否本人。只有双方亲自到场办出来的结婚证才是有效的,各地都出现过有人代替的情况,所以不得不慎重。盯着当事人看时,有的人会觉得不好意思,不过大多数人都会笑着说:“肯定是本人啦,这还能有假?”一次,一个男的见我盯着他看,他调皮地问:“帅吧?”那口气,令人忍俊不禁。
又有一人在赶写申明书时写错了,问可以涂改吗,我说可以。他问,那有没有涂改液?我又不禁哑口。
反正林子大了,什么鸟都有,类似的事不胜枚举。
又有一人,让他填写结婚声明书时,他问:“啊,办结婚证还要考试呀?”我说:“是呀,而且没有满分是不能办的!”填完后,那人恭恭敬敬地递给我说:“看一下,是不是满分了?”我一看,那字迹,果然非常工整,像小学生一样一字不苟。我报之一笑!
无婚姻记录证明时,若是离婚或丧偶的,我们都会要求他们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改成离婚或丧偶。一位依姆很有意思,大概五、六十岁左右,离婚的,要过来开无婚姻记录证明。之前一位依姆因为婚姻状况没改,我让她回去更改。因为每天来办事的人都很多,我以为是早晨来过的一位。没想到那位依姆反应非常之快,见我问她,她立刻诧异地说:“改,没改呀,这么老了,嫁不出去了,没人要了!”我说的是婚姻状况,她却认为我问她是否改嫁,一旁的同事听了不禁大笑!
工作虽然累,有了这些事,也能苦中作乐一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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