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登记员笔记163:长期婚外情男子来离婚
昨天有一对离婚的,离婚原因是男方长期婚外情。他们于2003年结婚,有两个小孩,离婚协议书上写归男方抚养。办的过程中,他们问我小孩子户口的事。我说,按照正常来说,一般是归谁抚养,小孩子的户口就跟谁,但具体的要咨询派出所。他们的孩子户口是在女方这儿,可能希望以后也放在女方这边。其他手续都办好了,当事人领证签字,男方也已经签了
昨天有一对离婚的,离婚原因是男方长期婚外情。他们于2003年结婚,有两个小孩,离婚协议书上写归男方抚养。办的过程中,他们问我小孩子户口的事。我说,按照正常来说,一般是归谁抚养,小孩子的户口就跟谁,但具体的要咨询派出所。他们的孩子户口是在女方这儿,可能希望以后也放在女方这边。其他手续都办好了,当事人领证签字,男方也已经签了
婚姻登记程序太简单,离婚费用太便宜,就会沦为一种工具。例如夫妻有一方在外面欠了很多债务,无能力还债,或到期还赖着不还,债权人要向法院起诉,申请强制执行,夫妻两人闻风赶紧离婚,把所有财产都归到另一方,负债方就变得一无所有,这样就算起诉到法院也没用。又如很多人有朋友在国外,为了出国,就办了离婚,然后再和国外那个朋友办理结婚,朋友就可以以夫妻的名义把这个人申请
上午有一个女的,她前年办了离婚手续。她说,当初离婚时是怀孕的,离婚后才生下那个小孩,当时没有把肚子里的小孩写进协议书里头,现在要给小孩上户口,协议离婚里没有体现,派出所不让她上,要她到民政局把小孩添加到协议书里头才可以。我说,离婚协议书办了就立即生效了,不能修改,要改必须上法院。她一听要上法院修改协议书,觉得非常麻烦,就反咬一口,说当时她怀孕六个月了,怎
话说四川成都有个女的,户口在成都成华区,离婚后独居。去年,她父亲病了,花了许多钱,为了节省今后的医药费,想将父亲的户口迁到成都,为父亲办理成都的医保。但她的房子不足70平方米,她父亲不能以投靠子女的方式入户,她听说,如果是夫妻关系,就可以办理,于是决定和自己的父亲办理结婚证。她和父亲在民政局顺利地办理了结婚证,岂料她种情况,还是不能将她父亲的户口迁到成都